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 http://www.wys.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兴田镇人民政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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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委办发〔2020〕56号),全面推进“五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本年度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同比增长2.85%,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其中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公开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乡镇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镇直相关单位及各村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公民隐私等各方面把关,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4.平台建设情况
2020我镇积极配合武夷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完成栏目信息更新,做好常态化检查工作,丰富信息资源,提升办事服务功能。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迈上新台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0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0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答复1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诉讼案件。
(四)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于2020年10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更新,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2.加强政府工作公开,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方面,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六保”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扶贫信息、重点民生领域救助信息、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政策扶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 | 734949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个别信息碎片化发布在平台上,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内容、形式较单一,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接地气,易看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如以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政策文件解读与群众诉求之间形成有效的交流对话,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