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
《武夷山市人民警察购房奖励补贴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夷山市人民警察购房奖励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的住房条件,营造爱警暖警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荣誉感、幸福感,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推出武夷山市人民警察购房奖励补贴政策。
一、购房奖励补贴时间
在武夷山辖区内购买经住建局批准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经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间在2025年12月8日到2026年6月30日止。
二、购房奖励补贴对象
(一)武夷山市公安局在岗在编人民警察;
(二)武夷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岗在编人员;
(三)森林消防大队在岗在编人员。
申请人员资格均由所在单位认定为准。
三、购房奖励补贴标准
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购买武夷山市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可享受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补贴,本补贴政策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每个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市财政提供用于奖励补贴的封顶资金1000万元,资金用完或补贴期限到期任一条件达成即止。
四、购房奖励补贴申请方式
购房奖励补贴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购房资格认定证明、银行转账账号等材料,统一由开发企业在购房补贴系统上申请。
五、购房奖励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购房奖励补贴申请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0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
六、购房奖励补贴的兑付方式
(一)市房产交易中心按照第四条的要求,核对申请材料,办理收件,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市住建局根据市房产交易中心报送的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
(三)经市住建局审批后,由市房产交易中心将补贴申请清单汇总表报财政局拨付款项。
七、其他事项
(一)市财政局、住建局、市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办理购房奖励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汇总及审核等相关事项,市房产交易中心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申报材料以便核查。市公安局等相关资格认定单位指定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办理人民警察等警务人员购房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请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骗(套)取购房奖励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奖励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2025年12月8日前已网签备案,撤销备案登记后再购买的,不享受本办法购房奖励补贴。
(四)若申请人在购房奖励补贴申请后退房。已拨付购房奖励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先退回购房奖励补贴资金,并经财政审核后,再办理退房手续;还未拨付购房奖励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向市房产交易中心书面申请停止办理购房奖励补贴。
(五)该政策不与人才安居房奖励政策、教师(教育工作者)购房奖励补贴政策重叠享受。
(六)对存在疑义的申请,提请审议组进行讨论评定。审议组成员由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组成。
本办法由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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