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优化民宿产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宿产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促进武夷山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宿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行民宿申办承诺备案制。实施“民宿一件事”工作规范,简化民宿申办流程和时间。在政府相关线上平台一次性告知《民宿申办指南》等信息。申请人通过线上下载填报完善相关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文体旅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严格民宿建设规范。鼓励修缮、改造存量旧有房屋为民宿,修缮改建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规章,督促指导旅游民宿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公安部门将住宿登记纳入公安信息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行民宿动态监管。对申办的民宿实行质量跟踪、等级复核等动态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及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民宿责令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得继续营业。〔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支持旅游等级民宿评定。对参加旅游等级民宿评定的企业,公安等相关部门给予“一事一办”支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文体旅局,各乡(镇)、街道〕
五、科学规划民宿布局。统筹规划民宿建设和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公园保护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做好衔接,优先在环武夷山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茶香径、崇阳溪漫游道沿线传统村落发展民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六、支持民宿创业就业。支持民宿企业与与高职院校、技能培训机构等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开展培训交流、考察学习及非遗、文创进民宿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体旅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七、加强“武夷茗宿”推广营销。把“武夷茗宿”纳入消费市场激活、夜间经济扶持、旅游营销计划和全域旅游产品体系推介。〔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工信商务局〕
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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