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股、直属单位:
根据《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南市监食生〔2026〕73号),现就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整治全市酒类产品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成立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所及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确保上下协同、高效推进。
二、健全联动机制
各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并选派1名成员担任专项工作联络员,负责上下沟通、数据报送、工作衔接等事宜,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上下联动、高效落实。
三、时序推进落实
(一)动员阶段(4月底前)
全面动员,同步开展全市5家酒类生产企业全覆盖摸底排查,建立主体底数台账与问题线索台账,确保治理工作按期启动、底数清晰。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月)
1.强化生产环节监管。聚焦酒类生产环节严格监督检查,全链条强化生产过程管控,确保三季度前完成辖区酒类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2.强化抽检监测作用。为推进监督抽检工作,武夷山市酒类生产企业共5家,其中1家大型酒企由南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抽检,剩余4家酒类生产企业抽检工作由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抽检。可根据产品特点合理选定抽检项目,重点围绕酒精度、甲醇、甜蜜素等项目指标开展抽检。11月底前完成辖区酒类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
3.深化销售环节监管。针对酒类批发企业,合理划分监管频次,优先排查经营规模大、进货渠道广、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再逐步覆盖所有酒类批发主体。采取现场核查、台账核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酒类产品进货查验手续、索证索票完整性、溯源台账建立规范性等情况,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保障酒类产品流通安全。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酒类食品安全监管,以旅游景区及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吧、咖啡馆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严查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严防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8日前)
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与存在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所、相关股室要立足职责,协同推进各环节整治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对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督促整改到位,实行闭环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按要求实行月调度制度,请各所对照报送模板,于每月18日前将《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月调度表》及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至食品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
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3.《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4.《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5.《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细则》
6.《武夷山市酒类生产企业名单》
7.《酒类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月调度表》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所、股、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2026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方案》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漂白鸡爪”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着力破解肉制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推动肉制品行业治理向纵深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穿工作始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移送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坚决守住肉制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治理任务
(一)严把肉类原料来源问题。重点整治采购、使用或销售病死、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强化对鸡(鸭、鹅)等禽类爪原料的源头管控;严查肉类产品来源不清、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证货严重不符等乱象。
(二)严查肉类产品掺杂掺假行为。重点打击以低价畜禽肉冒充高价牛(羊、驴)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严控肉类违规生产经营问题。重点治理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针对流通环节牛百叶、毛肚等水发肉制品和鸡(鸭、鹅)等禽类爪肉制品违法添加甲醛、双氧水,以及餐饮环节肉丸、鱼丸等违法添加硼砂的问题进行专项打击。严查肉制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成分表,以及利用“冷冻鲜品”“农家自制”等名义掩盖非法加工事实的行为。
(四)严管网络误导欺骗消费乱象。重点治理线上线下平台,特别是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销售假劣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以及涉及肉制品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肉制品生产环节排查治理。各辖区全面排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采购或使用病死、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是否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是否相符;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详细记录。(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股)
(二)销售环节(线下)靶向监管。各辖区重点排查农村集市、批发市场、学校周边、景区周边等问题多发点位,检查是否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是否采购、销售病死、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是否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是否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或者证货不符,是否非法使用甲醛、双氧水等非食用物质浸泡、处理牛百叶、毛肚等动物内脏。(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股)
(三)肉制品餐饮环节源头把控。各辖区重点排查烧烤店、火锅店、牛(羊、驴)肉馆等问题多发点位,检查是否采购和使用病死、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是否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是否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是否在肉丸、鱼丸等肉制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餐饮安全股)
(四)肉制品网络销售环节监测。由网监、食品、广告、消保等条线协同,各辖区重点排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直播间,检查是否以显著方式或链接标识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是否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等信息,以及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是否一致。(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股、食品安全股、餐饮安全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等依职责落实)
(五)强化专项抽检与技术支撑。构建“定性初筛+定量检测”模式,配套实施肉制品专项抽检,深化动物源性成分鉴别及定量测定方法研究,拓展微滴数字PCR定量检验方法研究和应用,为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股、餐饮安全股配合委托抽检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六)深化跨部门联动与行刑衔接。落实《福建省打击整治假劣肉制品联动工作机制》《福建省制售假劣肉制品案件查处工作指南》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重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底前)。探索肉制品领域12315投诉举报件共商研判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问题线索台账;汇总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部门通报、抽检监测、媒体报道等方面风险信息,组织风险研判,明确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分工,部署推进整治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6年4月-10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4月底,结合交叉检查工作,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主体(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餐饮、网络等单位);6月底,对辖区重点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检监测不少于30 批次;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1月底前)。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回头看”,大力宣传治理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总结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和经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需将此次整治列为当前核心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靠前指挥,立即组建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相关业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紧盯进度节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汇总与报送,确保动态跟踪、日清日结。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严打与规范并重,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企业合规指导,强化法规宣贯,深入溯源查问题根源,完善监管制度。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宣传、消费提示及典型案例曝光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揭露行业风险,引导消费者增强辨识能力并参与社会监督,全力构建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防线。请各辖区所每月18日前汇总报送专项治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市市场监管局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专班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工作专班
一、组 长
傅志涛 党组书记、局长
二、副组长
魏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有禄 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三、成 员
张祝源 新丰市场监管所,电话:5118280;
季建辉 景区市场监管所,电话:5255623;
王观石 兴田市场监管所,电话:5287010;
吴锡添 五夫市场监管所,电话:54050065;
金晓翊 吴屯市场监管所,电话:53163655302786;
周泽伟 新丰市场监管所,电话:5207162;
周元兴 食品安全股,电话:5313865;
徐 鸣 市场服务股,电话:5313267;
曹金兰 餐饮安全股,电话:53025175316119;
李振华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电话:5257315;
李紫婵 综合执法大队,电话:53174005132599;
范 斌 综合股,电话:52052515。
四、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股,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定期汇总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工作专班实行适时调度机制,按方案部署迅速开展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与时间节点,切实落实好整治工作要求。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新任人员接任,所在单位向工作组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各股、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我市生鲜生猪产品经营秩序,整治售卖“白条肉”顽疾,保障人民群众生猪产品消费安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白条肉”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规范生鲜生猪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聚焦源头治理和关键环节监管。通过集中打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压实各方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坚决阻断“白条肉”等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全链条可追溯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我市生猪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区、肉类专卖店、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经营性冷库、物流配送单位。
(二)重点行为: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生猪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两证”)、无检疫验讫印章、无品质检验验讫印章(以下简称“两章”)生猪产品的行为;销售、使用生猪产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无法追溯生猪产品来源的行为。
三、工作专班
成立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白条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
组 长:傅志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魏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力 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 组 长:李 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翔 副局长
组 员:张祝源 新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季建辉 景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观石 兴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锡添 五夫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金晓翊 吴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泽伟 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周元兴 食品安全股股长
曹金兰 餐饮安全股股长
范 斌 综合股股长
赵 那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李振华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李紫婵 综合执法大队政勤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股,承担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
四、投诉举报处理相关事宜
(一)投诉举报渠道与受理条件
“白条肉”相关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信息登记、受理流程及处理时限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废止,详见附件1)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详见附件2)执行。
(二)情况分类与人员组成
1.投诉。接到“白条肉”相关投诉后,由辖区市场监管所指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并处理投诉;如需业务指导的,可联系相关业务股室进行指导;如处置人员不足的情况,可上报食品安全股,参照“举报”类型人员组成方式进行统筹协调。
2.举报。接到“白条肉”相关举报后,被举报发生地在市区的由崇安所或新丰所根据辖区范围指派一名执法人员,由综合执法大队、兴田所、五夫所、吴屯所按顺序轮流,指派一名执法人员,共同前往现场核查并处理举报;被举报发生地在度假区的由景区所指派一名执法人员,由综合执法大队、兴田所、五夫所、吴屯所按顺序轮流,指派一名执法人员,共同前往现场核查并处理举报。如在处置过程中,需要执法抽检的,可上报食品安全股联系委托抽检机构开展;有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的,可上报食品安全股,根据肉制品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三)现场核查与初步控制
执法人员应着制服到达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迅速检查待售、在用的生猪产品,重点查看是否具有“两证两章”,核对证物是否相符;对无“两证两章”的生猪产品,应依法现场称重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摄影像资料等进行固定证据;对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供应商资质、销售记录等进行查验。
(四)溯源追踪与闭环管理
对查获的问题生猪产品,必须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销售端,也要全力追溯源头。详细询问经营者生猪产品来源,梳理进货票据、支付记录、运输信息等,锁定上游供应商或私屠滥宰窝点。将溯源线索及时通报或移送至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协同开展源头打击,力争“断链除根”。对查扣的问题生猪产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严防二次流入市场。
五、案件处置
各辖区所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发生的相关生猪产品案件。如遇涉案金额巨大、跨区域或其他情况复杂的案件,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辖区所协助办理。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予以立案、调查及审核。调查应深入细致,注重查清违法事实、涉案金额、主观故意、社会危害后果等。
案件调查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全面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现场笔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源头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及时整理案卷材料,移送农业农村部门;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及时整理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六、日常监管
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市场开办方、肉类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来源可溯。
强化突击检查: 将打击“白条肉”列为年度整治重点,每季度对农贸市场、超市、肉类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等薄弱环节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
运用信用约束: 完善信用档案,归集并公示相关监管信息,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七、宣传教育
加强普法宣传: 利用多种载体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
曝光典型案例: 选取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披露违法事实及查处结果,形成有效震慑。
畅通举报渠道: 广泛公示“12315”等投诉举报途径,落实举报奖励,鼓励社会监督。
引导科学消费: 发布消费提示,普及鉴别合格生猪产品知识,引导公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并主动索证。
营造共治氛围: 加强媒体协作,宣传行动成效,邀请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凝聚治理合力。
八、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性,各相关单位加强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加强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充分利用《武夷山市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执法联动机制》和《武夷山市深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两大机制,实现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
依法行政,规范办案: 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杜绝执法不公。
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加强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专项行动结束时间视整治成效另行通知。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2025年我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如下:
一、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实施知识产权兴市战略
强化知识产权与商标培育、运用与保护,一是创新纠纷调解机制,落实多元化解改革任务。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059件,成功调解234件。其中,“以销代赔”模式化解南孚电池专利侵权纠纷4起,获《中国质量报》专题报道。二是开展协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联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和海关等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一是同步优化了登记注册环节的行政审批流程,例如简化了清单外事项的材料提交环节,全年完成外资主体登记3户,二是对新登记市场主体的行业合规性进行了动态跟踪,三是参与了破除隐性壁垒的摸排工作,协助梳理出 1 项本地行业准入的隐性限制并推动整改,四是全面落实了“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的登记规则,全年通过认缴制登记的市场主体共1105户。
二、改善提升市场环节和质量
(一)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是参与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武夷岩茶”在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榜单上依旧名列前茅(前100榜单第3位),品牌价值750.18亿元、品牌强度915,品牌强度再次位列茶叶类第1位。品牌价值比去年增加10.09亿元;“武夷红茶”品牌价值121.36亿元,品牌强度881。二是深入开展2025年“质量月”活动,帮助茶企有效应对职业打假,规范茶叶检验流程,武夷山规上企业、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及电商企业负责人等60人参加。三是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9处动态汽车衡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四是营造诚实守信的计量消费环境,组织业务股室、计量所、崇安市场所对6家金银饰品店、2家农贸市场开展计量和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计量器具40台,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20余份,批评教育经营户10余户,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电子计价秤4台。
(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开展3.15系列活动,联合海关、卫生监督所、消防等部门开展了口岸食品化妆品安全、餐饮具集中式消毒机构专项整治、消防产品质量检查等专项行动6次;畅通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3534件、举报1464件、咨询10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58万元。
三、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开展了2025年地标使用经营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非茶类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肉制品相关生产单位双随机抽查110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一是开展“两品一械”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9家、药品网络备案经营企业2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6家次,医疗机构137家次,医疗美容机构1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19家;完成药品经营企业新申办2家、换证37家、变更2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申办1家、换证1家、变更2家的现场核查;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25例(其中新的、严重的85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3例(其中新的、严重的1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39例;完成药品抽样50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化妆品6批次(其中网络抽检1批次);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7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二是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编制跨部门协同治理网络,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旅游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和分工,提高对餐饮宰客等乱象的打击效率;强化人员培养,打造专业化监管与服务队伍。共开展食品从业者培训 30 余场次,培训人员达 2000 余人次;激发社会参与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共评出27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商家,通过树立典型,共建诚信市场环境;持续推动“互联网+AI监管”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120户餐饮服务经营者及76家校园食堂的接入,校园食堂接入率达到100%。三是规范收费护航企业发展。整治交通物流违规收费,共检查快递企业5家次,检查快递末端网点50余家次;整治居民水电气收费不规范问题,召开水电气供应企业约谈会2场,共立案5起;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实施双重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精神,提升2025年度企业年报率,依据《南平市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南工商综〔2018〕173号)要求,经研究,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继续对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开展集中批量吊销,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现将拟吊销的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名单抄送贵局,请贵局帮助核查名单内的企业在贵局是否存在当前有连续6个月未缴纳社保基金的情况(在名单后备注),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确认后的结果反馈至我局。
附件: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33户)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