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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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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2026-03-09 08:00 来源: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一、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党建、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意识形态、综合治理、文明单位、统战和网络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承担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的收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备;联系电话:0599-5302925。

(二)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协调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核发,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确认,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包括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改出让审核等。负责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业权审批登记。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审批。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及验收情况备案。按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并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审批的有关工作,核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证书,出具规划条件文件等。配合开展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黄声威;联系电话:0599-5309450。

(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股: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政策。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按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并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落实临时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负责人:倪斌;联系电话:0599-5308079。

(四)城乡建设规划管理股:负责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市内标志性的重点公共建筑工程、重大项目及指定片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组织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和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和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指导、协调村庄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市政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参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参与行业部门编制的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管线综合统筹。参与本市交通市政类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重要干道、干管规划方案审查及市政类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其他相关规划或建设项目方案涉及交通市政内容的规划研究。负责对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李津;联系电话:0599-5301399。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监督管理规划行业。参与审查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涉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各项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负责人:张李治;联系电话:0599-5303957。

(六)自然资源权益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土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统一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按权限办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事项。负责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登记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地籍测绘工作。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管。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起草工作。指导审核有关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人:李占远;联系电话:0599-5308548。

(七)地质矿产和生态修复股:组织实施管理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广义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负责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压覆矿产资源上报审批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市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监督临时用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人:范绪柏;联系电话:0599-5309215。

(八)测绘与地理信息股:负责实施基础测绘政策和专项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开展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更新。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组织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依法负责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负责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依法承担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审核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负责地图管理,承担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卫星遥感影像资料集中采购和分发管理,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

负责人:黄志勇;联系电话:0599-5114307。

直属事业单位:

1.武夷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负责人:翁岚文;联系电话:0599-5101615。

2.武夷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所:负责研究城乡规划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咨询;负责对重大项目前期规划论证,承担城乡规划科研专题课题研究;组织编制市域国土空间规划、武夷山市城市规划内控制线详规、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域村庄规划;为我市城市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完成相关辅助性工作。

负责人:季洪冬;联系电话:0599-5303957。

3.武夷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回、收购,组织储备土地的再出让。

负责人:王晓辉;联系电话:0599-5322966。

4.武夷山市征地事务所:负责全市土地征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雷华林;联系电话:0599-5308473。

5.武夷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评估、审查、指导和验收工作。

负责人:黄蔚;联系电话:0599-5311416。

6.武夷山市矿产资源所:矿产资源调查和开发以及项目调研论证,矿山生产技术指导和开采设计。

负责人:范绪柏;联系电话:0599-5309215。

7.武夷山市国土资源与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集成建库。承担全市基础地理数据传输网络和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建设管理。承担全市测绘成果与信息档案管理和应用及成果分发,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国土资源数据加工处理。为城乡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服务。辖区内测绘队伍的业务管理和许可证登记、收集、整理、检查、验收,提供辖区内的测绘成果等。

负责人:黄志勇;联系方式:0599-5114307。

加挂“武夷山市自然资源执法保障中心”牌子:负责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或控告判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监督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活动和集体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征地费用和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受理土地行政复议案件。

负责人:杨辉;联系方式:0599-5308431。

8.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负责全市土地的测量、设计、评估、审查、指导、验收等工作,为全市的重点工程建设服务。

负责人:黄志勇;联系方式:0599-5114307。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设置1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性质参公,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及农村公益事业用地报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实施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利用情况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市局做好信访、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采矿权和探矿权证书年检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配合抓好地籍基础管理、征地拆迁和土地资产经营工作;配合做好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所在乡镇(街道)做好中心工作任务。

1.武夷山市崇安国土资源所,所长:张元龙,联系电话:0599-5314953;

2.武夷山市新丰国土资源所,所长:牛泽登,联系电话:0599-5103736;

3.武夷山市武夷国土资源所,所长:练诗武,联系电话:0599-5286682;

4.武夷山市洋庄国土资源所,所长:项儒晨,联系电话:0599-5426586;

5.武夷山市吴屯国土资源所,所长:吴应兴,联系电话:0599-5472979;

6.武夷山市岚谷国土资源所,所长:张茂春,联系电话:0599-5456096;

7.武夷山市上梅国土资源所,所长:林琦,联系电话:0599-5482186。

8.武夷山市星村国土资源所,所长:任志文,联系电话:0599-5262315;

9.武夷山市兴田国土资源所,所长:刘飞,联系电话:0599-5286321;

10.武夷山市五夫国土资源所,所长:连武成,联系电话:0599-540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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