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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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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简介
2026-03-27 10:00 来源: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单位全称: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武夷山市北门街72号

工作时间:

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599-5302925

值班室电话:0599-5303029

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彭增明

单位概况: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37号)和《中共武夷山市委办公室、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夷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委办发〔2018〕25号),组建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全市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南平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监管;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审核。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总体规划,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实施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全市广义地质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

(十)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省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图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具体按照中央、省委、南平市委、武夷山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落实中央、省委和南平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法规股

(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股

(四)城乡建设规划管理股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

(六)自然资源权益管理股

(七)地质矿产和生态修复股

(八)测绘与地理信息股

三、直属事业单位

1.武夷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武夷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所

3.武夷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武夷山市征地事务所

5.武夷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6.武夷山市矿产资源所

7.武夷山市国土资源与地理信息中心

8.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设置1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性质参公,规格股级。

1.武夷山市崇安国土资源所

2.武夷山市新丰国土资源所

3.武夷山市武夷国土资源所

4.武夷山市洋庄国土资源所

5.武夷山市吴屯国土资源所

6.武夷山市岚谷国土资源所

7.武夷山市上梅国土资源所

8.武夷山市星村国土资源所

9.武夷山市兴田国土资源所

10.武夷山市五夫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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