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9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字第932780号
福建省武夷山市城区医院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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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崇安街45号1幢4层401
武夷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