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4〕72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对象审核后,确定我市兴田镇枫坡村邱宇杰等105名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的在校生作为扶持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在校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
监督电话:0599-5102908
武夷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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