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激活存量房市场: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居民拥有了一套或多套二手房,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房屋并未能及时进入市场流通,造成了资源的闲置。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可以有效激活这些存量房,使其重新进入市场流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促进新建商品房市场:在存量房市场被激活的同时,也将带动新建商品房市场的发展。居民在出售旧房后,往往会考虑购买新房来改善居住条件,这将为新建商品房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
3、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性住房需求日益增长。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居民可以用旧房换取新房,满足其对更好居住环境的追求。
4、加快优质商品房供应: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新建商品房房源,这将有助于加快优质商品房的供应速度,满足市场需求。
5、逐步形成房地产一、二级市场联动与梯次消费效应: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可以实现房地产一级市场(新建商品房市场)和二级市场(二手房市场)的联动发展,形成梯次消费效应,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可行性
1、政策依据充分:武夷山市在制定《武夷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时,充分借鉴了中央、福建省和南平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精神,具有充分的政策依据。
2、市场基础良好:武夷山市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3、技术支持到位:政策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如“信息平台”)进行房源筹集、发布和换房综合信息服务等,这将为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4、群众参与度高:由于“以旧换新”政策能够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求,因此预计群众参与度将较高,这将为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武夷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制定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为武夷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制定依据,包括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
(2)《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24〕5号)
(3)《南平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建房〔2024〕8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征求意见,起草期间多次以召开研讨会的形式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中心以及政府专家顾问的意见。与会人员就参与对象、活动方式、操作流程、优惠政策、职责分工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采纳意见如下:
(1)适用对象从未成年子女扩张到全部子女均可。
(2)增加了农村推出宅基地的视为已经完成旧房销售。
(3)将换购平台的操作主体从国企改成房产交易中心的事业单位,增加公信力和公益性,修正了南平收费服务的模式。
(4)针对武夷山市城市小,熟人社会的特点,增加了换购人自行与开发商签订双方协议的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
(5)考虑到武夷山市在售商品房现房多的特点,优化了开发商收款的规定。
3.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文件中对开发商入围不设置门槛,对经纪机构的要求系考虑到此次活动需有一定规模的经纪机构才能更好的提供经纪服务,不存在设置不平等条件问题。
4.评估论证结论。
5.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我局相关科室集体研究并经局法律顾问审查,均认为符合合法性审查要求。
三、主要内容
1、本实施意见主要是确定了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在我市的参与对象、活动方式、操作流程、优惠政策、职责分工等方面相关内容。
2、参与对象主要是明确了对象范围,包含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换购人。
3、活动方式和操作流程明确了“以旧换新”的具体操作。
4、优惠政策明确了“以旧换新”活动可享受的相关优惠,如“以旧换新”活动和限价人才房、军人购房补贴等活动可以同时执行;签约后可按商品房备案价享受1%的购房奖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等。
5、职责分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共同推进“以旧换新”实施。
6、文件明确换购群众可在文件生效后到迎宾路房管大楼一楼1号交易窗口进行线下办理换购登记,待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进行网上办理换购登记。
四、联系方式
住房管理股,0599-530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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