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一)必要性
首先房票的实施可以降低市场压力与库存去化:受到疫情、房地产调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武夷山市的房地产市场面临销量低迷、价格下滑的问题,存量房明显增加。为有效化解市场压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需要采取创新措施,如使用房票形式进行安置,以激活市场需求,推动库存去化。
其次房票的实施可以满足群众需求与提升居住品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居住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通过城乡更新和房票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房源的需求,提升居住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房票实施可以优化政府资源配置与提高财政效率:房票安置政策能够缓解政府财政的即时支付压力,避免以往安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同时,通过引导被征收人利用房票购买商品房,有助于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率。
(二)可行性
首先房票实施具有政策依据与法规保障:该文件的制定是基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武夷山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这些法规和政策为房票安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其次房票实施有实践经验与成功案例:在国内其他城市,已经有过房票安置的成功实践。这些实践经验为武夷山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2022年武夷山市城东征收也实施了房票,证明了房票安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三群众接受度与市场需求:通过城东征收房票实施的情况来看,房票安置政策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同时,武夷山市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购买力和需求潜力,为房票安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武夷山市城乡更新使用房票实施意见》文件的制定既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需求,又具备充分的法律和实践依据,具有较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实施该政策,有望推动武夷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城乡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宽我市房票政策适用范围,发挥房票政策对城乡(含村)更新品质提升的推动作用。
三、制定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南平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4年南平市城乡更新和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3〕39号)。
四、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2024年启动的各类政府补偿、奖励项目;本实施意见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五、核心内容解读
(一)本实施意见主要是确定了房票在我市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持票人的定义和变更、奖励政策、房票兑付的条件和程序、遗失补办、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二)涉及开发企业房源入围的规定系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8条关于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的规定。
(三)关于期房购房款必须进入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系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
(四)关于房票奖励标准(1)确定10%作为选择房票使用的基础性奖励;(2)(3)(4)系《南平市房票安置使用管理指导办法》(试行)第(六)(十)的规定细化,一方面保持与原房票政策的延续性,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加房票对当事人和开发企业吸引力,特别是吸引南平地区其他县市区持票人来购买武夷山的资产,尽量引导房地产企业在收到房票后购买新的土地进行开发,形成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的循环发展模式。
(五)房票奖励有效期是指需要在该期限内使用房票才可以享受本文件第四大点房票奖励中的相关奖励金额,如果超出期限使用或者未使用的,只能申请兑现房票的基础补偿金额。房票兑付期是指在房票到期后三年内可以申请兑付,但并不代表三年后不能申请兑付,系提醒持票人兑付的说明。
(六)关于允许持票人变更的问题,从房票本质上来看,其属于征收货币补偿或者政府现金奖励的一个表现形式,从货币的法律规定上来看,其可自由流通,因此为了促进房票的使用,本文起草时添加了允许持票人变更的内容。持票人变更由新旧持票人携带房票和身份证到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即可。
(七)房票兑付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兑付和普通持票人兑付两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房票后可按房票协议统一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兑付。普通持票人未使用或者有剩余房票金额的,可持房票和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兑付。
(八)房票遗失需补办的,持票人可持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补办。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公地点:迎宾路卫健局大楼4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炜,联系电话:0599-530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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