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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办事指南
2024-04-05 20:16 来源: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_新证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承诺件
办理依据

[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2016年住建部 国家卫计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八条 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五条 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办理条件满足下述条件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可以办理: 1.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2.具有符合供水规模的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3.具有在制水工艺流程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具有能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 6.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特殊环节
1、环节名称:现场勘察环节时限:4工作日
设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督监测和评价。
备注:
申请材料

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要求:复印件,电子文档

3.供水单位方位图及平面布局图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4.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5.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清单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6.实验室设备、人员及检测项目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7.授权委托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份数1份

材料说明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2.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步骤办理人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受理王学敏1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现场勘察,杨耿华、吴泓、邹小均、梁暾、林海、陈武鹏、李良云、谢仙娇、徐少文90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审查游卫敏、袁健3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决定陈德冲1工作日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受理单位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0599-5117956
投诉电话0599-5119768
办公时间和地址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地址: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百花路318号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1.22号卫生健康局窗口
乘车路线7/8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站下车
事项跑趟次数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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