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定依据:
1.《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公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90号修订)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承接和取消一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通知》(南政综〔2018〕243号)
3.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4.事项类别:承诺件
5.通办范围:武夷山市
6.审批条件或标准:
(一)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取得县(区)级及以上卫计行政部门组织的助产技术培训证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妇产科(或妇女保健)。
2.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二级或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半年以上助产技术专业进修或具有国家认可的助产技术专业学历证书。
(二)申请从事医学需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执业类别为临床,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输卵管结扎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执业范围为妇产科(或妇女保健),从事输精管结扎手术人员的执业范围为外科;
3.取得县(区)级及以上卫计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需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培训证明。
(三)申请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或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并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2.经理论考试和单项计划生育手术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
3.计划生育手术把关人员,需具有相应专科临床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几种计生手术并能指导他人。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7.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8.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9.审查标准:
受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法作出决定。
10.办理形式:
10.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10.2、提供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11.纸质材料提交方式: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12.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13.申报材料: 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项目、医学需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出具,审批表内请规范填写“助产技术”、“医学需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包括: (一)输卵管结扎术; (二)输精管结扎术;(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四)负压吸宫术;(五)钳刮术;(六)中期妊娠引产;(七)药物流产;(八)输卵管复通术;(九)输精管复通术”考核项目名称。)
2.申请人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申请人出具)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申请人出具)
4.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由申请人出具、护士可不提交、医师只需提交执业证书原件)
5.申请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申请人出具)
6.助产技术培训合格证和(或)医学需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培训合格证和(或)医学理论考试和单项计划生育手术操作技能考试合格证(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护士,应提供在二级或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半年以上助产技术专业进修证明或助产技术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申请人出具)
注:申请人个人材料(身份证、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进修证明或学历证明复印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注: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4.办理时限:
14.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14.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5.是否收费:不收费
16.收费依据:无
17.收费标准:无
18.收费方式:无
19.是否可预约办理:是
20.结果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1.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22.受理地址: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百花路30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号厅卫生健康局窗口 邮编:354300
23.责任部门: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24.咨询电话:0599-5302036
25.监督电话:0599-5314438
武夷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npwy.zwfw.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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