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现将《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武夷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上半年 |
2 | 武夷山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 市残联 | 2023年上半年 |
3 | 2023年度武夷山市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上半年 |
4 | 武夷山市全面推进“森林生态银行”建设实施意见 | 市林业局 | 2023年下半年 |
5 | 武夷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下半年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