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将《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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