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2.设定依据: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六条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拟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第九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申请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应当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乡村医生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过程中,在未完成新的变更执业地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3.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4.事项类别:承诺件
5.通办范围:武夷山市
6.审批条件或标准:
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7.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8.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9.审查标:
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3、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行政决定。
10.办理形式:
10.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10.2、提供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11.纸质材料提交方式: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12.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13.申报材料:
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申请人填写出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或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由申请人出具)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由申请人出具)
4.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由申请人出具)
5.身体健康的体检材料;(由申请人出具)
6.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由申请人出具)
注:1.(1)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2)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而无需再提交材料)。
1.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窗口提供无偿复印服务。
注: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14.办理时限:
14.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14.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15.是否收费:不收费
16.收费依据:无
17.收费标准:无
18.收费方式:无
19.是否可预约办理:是
20.结果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1.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22.受理地址: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百花路30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号厅卫生和健康局窗口 邮编:354300
23.责任部门:武夷山市卫生健康局
24.咨询电话:0599-5302036
25.监督电话:0599-5314438
武夷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npwy.fj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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