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5日以后经全国各口岸入境抵武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包括持有武夷山市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以及武夷山域外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的,主动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区)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鼓励村居(社区)居民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村居(社区)对经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并签订居家观察告知、承诺书的境外入武人员(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以及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要加强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提供必要防疫用品、饮品等暖心服务。
三、所有境外入武人员要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高铁(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单位和机构,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规定,或是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武夷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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