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汇总,全市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00%;公务接待费57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6.2%;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经费64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53%。
“三公”经费决算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2017年全年市级部门组织出国(境)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了2个团组、人数比上年增加4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57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925批次、接待11418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2%,主要是: 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6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6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53%,主要是: 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严格党政机关用车审批,严格控制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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