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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7-17 17:49 来源: 访问量:

 

 

武政办〔201890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各部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8〕62号)和《武夷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并结合当前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持续推动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我市党代会提出的“新时代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建设”中心任务。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二)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逐项对照规划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措施,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部门自评估为主,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省内外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评估重点

按照提高发展质量、奋力实现赶超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内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5个方面主要目标、45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3个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端正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的统一贯彻落实情况。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规划实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人才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以及现代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创新、推进精准扶贫、增进民生福祉、法治建设、社会治理能力等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五)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特别是特殊贫困人口脱贫,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

(六)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列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14个专栏中各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家、省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七)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结合未来发展条件和环境,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提出相关建议。

三、分工安排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邀请相关机构参与协助,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二)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市“十三五”《纲要》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目标任务和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形成本领域的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三)市直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对各自负责编制的“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预测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要参照市里评估要求,对本单位“十三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抄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起草《武夷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上报市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任务。

(二)科学进行评估。要紧扣“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科学评估规划实施进展,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举措。

(三)认真撰写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2.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创新;3.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4.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

五、时间要求

(一)7月21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自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二)8月5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自评估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三)8月中旬,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完成本单位“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抄送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8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政府。

(五)9月份,市政府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各有关单位同步提供以上材料正式盖章纸质件一式 2份和电子版。中期评估相关任务进展和数据 截止时点原则上为 2018年6月30日,个别数据可采用 2017年年度数据。(联系人:刘赞尧,联系电话:13960674177,电子邮箱:wysfgj@163.com

 

附件:武夷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任务分工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

 

 

 

 

 

 

 

 

 

 

 

 

附件

 

武夷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编制目录及任务分工

 

经筛选,确定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17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及任务分工如下:

1.“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编制)

2.“十三五”绿色工业和外贸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信商局牵头组织编制)

3.“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组织编制)

4.“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组织编制)

5.“十三五”茶业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茶业局牵头组织编制)

6.“十三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旅发委牵头组织编制)

7.“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编制)

 8.“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   

9.“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编制)

10.“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编制)

11.“十三五”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文体新局牵头组织编制)

12.“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卫计局牵头组织编制)

13.“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编制)

14.“十三五”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

15.“十三五”水利建设和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编制)

16.“十三五”环境保护和主要污染物治理专项规划(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

17.“十三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

 

 

 

 

                                                                    

  抄送:南平市发改委,武夷山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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