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110号精神,武夷山市从2006年秋季起对农村学校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寄宿生,同时武夷山市政府给予相应的生活费补助,现下达2026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本市补助经费2.685万元。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二、补助标准: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补助方式:由各学校收集学生福建省农商行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后,由武夷山市农村商业银行统一代发。
四、各学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到账的学生或监护人的签字确认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整工作。
附件: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本市补助经费安排表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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