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综合农场:
你单位的《关于申请横山头拆迁安置点用地供地手续的请示》(武综农〔2025〕2号)已收悉,结合市自然资源局上报的《关于福建省武夷山市综合农场新建武夷山市综合农场拆迁安置点项目的审理报告》(武自然资综〔2025〕75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综合农场规划范围内一宗面积582平方米(0.87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新建武夷山市综合农场拆迁安置点项目用地。
二、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你单位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单位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特此批复。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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