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度武夷山市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武夷山市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
为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决策部署以及省、南平市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2024年南平市下达给我市粮食播种面积22.55万亩、产量9.91万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扶粮惠农措施如下:
一、建立粮食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1.对完成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清单的乡(镇)、街道,农茶场视完成面积情况给予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加分,对不能完成的乡(镇)、街道,农茶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绩效考评扣分。
2.按照各乡(镇)、街道,农茶场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清单,对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清单超额面积排名在前3名的乡(镇)、街道,农茶场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
二、强化粮食生产风险保障
3.积极开展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全面推广水稻种植保险,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保费补助比例为35%、35%、5%、5%。农户自行承担保费20%,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由乡(镇)、街道代扣代缴,2024年水稻种植保险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水稻生产的风险。
三、加大粮食增产技术推广力度和示范补助
4.2024年,在本市内规模种植再生稻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予以每亩奖补300元;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予以每亩奖补300元;种粮面积3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予以每亩奖补50元(再生稻和双季稻已经享受补助面积的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5.推广优质稻新品种示范(试验)补助:对承担2024年优质稻新品种示范(试验)、项目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200元补助。对再生稻和双季稻百亩以上示范片,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300元补助。
6.粮食作物“五新”示范补助:对承担2024年福建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水稻“五新”示范片任务的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示范面积100亩以上,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7.对承担2024年稻鱼综合种养模式示范片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8.对承担2024年脱毒马铃薯、脱毒甘薯栽培示范片100亩以上且实行薯稻轮作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9.对承担2024年优质玉米、大豆栽培示范片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按示范面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四、引导发展规模种粮
10.对2024年度被评为南平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的粮食类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1.对2024年度被评为南平市级、省级示范场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五、鼓励撂荒地复垦复种
12.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垦,并种植水稻、玉米、花生、大豆、马铃薯、甘薯、油菜(籽)等粮油作物每亩补助600元,建设山垅田粮食规模种植示范片,优先扶持近3年复垦种粮面积较大(3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巩固复垦复耕种粮成果,挖掘山垅田种粮潜力。利用复耕复垦后山垅田种粮面积30亩以上,100亩以下每亩补助300元,100亩以上的示范片每亩补助600元。
六、促进种业振兴
13.在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采集与保护利用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采集我市深山老林及偏远乡村的优质农作物种质资源,鼓励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向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资源信息,所提供的资源得到相关部门确认有保护价值,一个资源一次性奖励资金500元。
14.积极帮助制种企业协调土地流转工作,把最好的田块流转给种业公司,助力种业公司做好水稻新品种选育工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积极为种业公司联系条件好的制种基地,并且协助做好与保险公司的对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对制种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乡(镇)、街道,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
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4年1月1日起算基准日。该政策由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和武夷山市财政局解释。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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