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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小型餐馆”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

一、定义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包括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和咖啡厅等。

二、工作目标

鼓励餐饮业主加大硬件投入,改造加工场所,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四有一量化”,即有证照、有健康证明、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的基本设施设备、有监管信息公示牌和量化等级。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型餐馆”单位,严厉查处惩治一批违法违规的“小型餐馆”单位,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小型餐馆”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推进“小型餐馆”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鼓励推行“明厨亮灶”工作机制,实现“小型餐馆”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提升,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市区、度假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

(二)重点环节:“小型餐馆”经营单位的证照监管、原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三防”设备(防尘、防蝇、防虫)、餐饮具清洗消毒、文明餐桌等公益广告、从业人员仪表礼仪、环境卫生等。

(三)重点问题: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无证经营、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病死畜禽肉和工业原料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

四、工作安排

从2022年5月至7月,分3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一)自查摸底阶段(即日起-5月31日)。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小型餐馆”,切实摸清底数,分析梳理。重点排查“小型餐馆”店的经营范围、证照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将摸底情况登记造册。

(二)开展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突出重点,梳理近年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办案和媒体曝光、社会关切、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着重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餐饮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开、食品原料辅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原料储存是否规范、有无定期清理过期食品等;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餐饮具不消毒、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醋和超过保质期食品调味料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5日)。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措施,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整治不彻底,出现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健全和完善“小型餐馆”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提升城市风貌,营造创城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所要把“小型餐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即部署,迅速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科学安排、责任明确、具体到人,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进报道整治情况,曝光典型案例。

(三)整治规范提升。加强与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乡(镇)街道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此次行动,增强辖区各“小型餐馆”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自律经营意识。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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