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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建制沿革
2026-02-26 15:41 来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网 访问量:

一、 新丰乡:唐贞观初(约630年),左牛卫上将军彭迁定居于此,召集乡民垦辟荒地90余处,形成较大的居住点,取名新丰乡,为武夷山市最早的雏形。

二、 温岭镇:唐垂拱四年(688年),彭迁之子彭汉奏准将新丰乡改为温岭镇,设立官署。

三、 崇安场:唐会昌五年(845年),彭迁裔孙彭珰呈报朝廷获准,将温岭镇改为崇安场,这是“崇安”这一地名最早的历史记载。

四、 崇安县:宋淳化五年(994年),改崇安场为崇安县。宋至道年间(995-997),开始建县署于营岭(现城关的中心区)。咸平元年(998),建阳的上梅、下梅、会仙、将村、周村、黄村等6里划归崇安。元丰五年(1082),建阳的从政、籍溪、五夫、建平、丰阳、节和、长平等7里又划进崇安县境范围之内。此时,全县连同城关的四隅里、南乡的黄柏里和西北乡的石雄里、吴屯里、石臼里、大浑里,共计19个里,形成当时崇安县的全部境域,一直沿袭到清代。

民国初期,崇安县曾先后隶属于北路道和建安道。民国12-21年直接隶属于福建省。后分别隶属于福建省第十行政督察区和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17年(1928)以前,崇安县行政区划沿用明清两代旧制(乡、里)。民国24年,崇安整编保甲,共设置25个联保办公处,辖109保,1277甲。民国28年10月,联保改为乡镇。民国29年1月,新接收的建阳城村联保重新改编,全县计编为4区,3镇,13乡,145保,1303甲,793村。同年2月,建阳的崇文上里,包括城村、大渚、井前、杨厝等地划归崇安四区的文仙乡。次年1月,县属的四区星村镇黎源乡与建阳长坪接壤的施家坪及源头一带(面积约288亩),划归建阳。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1月,崇安县分6区39乡(镇)。5月,将旧制的保、甲改为村、邻。次年9月,第五区中划出岚谷为第六区,原第六区改为第七区。1954年8月,崇安四区的澄溪划入建阳,同时为缩小乡划范围,全县调整为7区77乡2镇。1957年2月,五夫区白水乡西坑村划入浦城。同年9月,浦城的樟树、甸坑、茶秀、东坑、碗厂划归崇安县。1958年,在列宁公园建成一座由朱德题词的“闽北革命烈士纪念碑”。

1958年9月,崇安全县人民公社化,行政区划实行政社合一,撤消区乡制。全县划分为5个公社:曙光公社(包括原城关、武夷、洋庄3个乡镇)、乐园公社(原五夫乡)、卫星公社(原兴田乡)、红旗公社(原星村乡)、幸福公社(包括原吴屯、岚谷两个乡)。公社下设大队、小队。

1960年,5个公社缩小,公社名称改用地名。曙光公社划分为城关、武夷2个公社。1961年底,城关公社又划分为城关、洋庄两个公社,幸福公社划分为吴屯、岚谷2个公社。全县调整为城关、武夷、洋庄、星村、兴田、五夫、吴屯、岚谷8个人民公社。

1972年,成立下阳人民公社,范围包括原来城关公社的厅下大队、武夷公社的荷墩大队和五夫公社的下阳、上梅、金竹、茶景、里江、岭山6个大队。1984年改乡。

1981年,城关公社改崇城镇,原城关公社郊区成立溪东公社。全县辖9个公社1个镇,108个生产大队,1457个生产队。198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撤销人民公社,农村9个公社均以原有公社管辖范围为基础,一社一乡(崇城镇除外),行政村的规模以现有大队为基础,改大队名称为村民委员会。一个生产队设一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一般以原生产队为基础。全县分为1镇9乡108个行政村1457个村民小组。

1985年,随着武夷山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处于旅游中心和九曲起点处的星村乡人口密集,百业兴旺。为适应形势要求,建阳地区行政公署于当年8月报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星村乡,建立星村镇。

五、武夷山市:1989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管辖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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