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入伍户口注销
主 体 武夷山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八十八、八十九、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
事项性质 行政确认
事项类别 承诺件
通办范围 福建省武夷山市
审批条件或标准 本省户籍人口,被批准服现役的,或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由本人、其父母或者户主在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有无数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办结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办理形式 户籍人口在街道、乡镇派出所窗口办理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申报材料
(一)被批准服现役的
1、申请报告;
2、《入伍通知书》;
3、《居民户口簿》;
(二)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
1、申请报告;
2、《入伍通知书》(户口在原籍时提供);或者当地兵役机关提交的入伍人员花名册(户口在集体户的在校生时提供)。
3、《居民户口簿》(户口在原籍时提供);
(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先迁回原户籍地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
1、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入伍通知书》。
注意事项: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户主在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派出所依据人民武装部门提交的应征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在5个工作日内打印《户口注销证明》送达其父母或者户主。
2、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征兵入伍办理户口注销。
法定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方式: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是;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下午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各街道、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邮编:354300
责任部门 武夷山市公安局
咨询、预约电话
城关派出所(新丰派出所)0599-5310929、0599-5310939,
星村派出所0599-5262110,
兴田派出所 0599-5286218,
洋庄派出所0599-5426116,
赤石派出所0599-5202476,
吴屯派出所0599-8343110,
岚谷派出所0599-5456039,
景区派出所0599-6035927,
上梅派出所0599-5482111,
五夫派出所0599-8910110。
监督电话 0599-110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xzfw.n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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