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武夷山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推动农村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优化我市农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夷山市农村诚信协会,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协会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华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郑 春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江书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佑生 市政协副主席、林业局局长
梁国栋 市委办副主任
刘德水 市政府办副主任
肖流新 市委农办主任
张晓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臧建华 市委文明办主任
蔡柳顺 市综治办主任
吴带生 市农业局局长
彭秀莲 市教育局局长
林一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雄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克勋 人民银行武夷山市支行行长
郑景淮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臧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陈建明、汪林、吴柳英、朱庆华、方旭华、周志敏。
二、协会工作目标
协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今年重点在全市农村评选一批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户,这是宣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倡导乡风文明的过程,也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农村建设。
三、诚信农户评选标准、方法和奖励优惠
(一)达到以下标准的为诚信农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村规民约,遵守社会公德。无刑事案件、无违法上访行为、打架斗殴等行为,无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
2.履行计生义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诚实守信,讲究信誉,符合信用联社确定的信用户标准,无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邻里和睦,依法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无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
5.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讲文明、树新风,无赌博、不吸毒、不信邪教。红白喜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勤俭节约的家庭生活方式。
6.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参与道路、交通、学校、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等活动。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7、保护环境,无盗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行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物,积极参与文明村镇建设。
(二)评选方法
1.诚信农户:由村镇组织村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村民小组进行初评、推荐,村委会复评、公示,乡(镇)、街道、农茶场总评,评选出诚信农户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百佳”诚信示范户: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分别推荐30名诚信农户作为“百佳”诚信示范户候选人,由市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网上公示,经网络投票、评选领导小组复评后确定“百佳”诚信示范户。
(三)奖励优惠
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待遇:
1.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优先、利率优惠。被评为诚信农户的,信用贷款授信3万元,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优惠5%,被评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信用贷款授信5万元,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优惠10%。
2.参加“新农合”的诚信农户,户主一人个人缴交部分由市财政支付。“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林权小额贴息贷款和计生协会“幸福工程”无息借款5000元。
3.在义务教育期间,诚信农户子女在辖区内学校就读期间,减免学校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在本市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等条件的,则予以优先录取;“百佳”诚信示范户子女在参加中考时,可享受加5分待遇。
4.市林业局给予优先办理林权抵押贷款。
5.市农业局优先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农业机械时,在由中央补贴30%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给予5%的补贴。
6.对诚信农户实行政策优先,并在农村扶贫开发、造福工程、改水改厕、烟叶种植等项目中,享受一定优惠。
7.“百佳”诚信示范农户每户1人免费进入主景区。
8.“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烟用机械时,在享受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优惠。
9.新闻媒体刊载、播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先进事迹。
(四)评定年限
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每年评定一次,各项优惠待遇有效期为一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称号和待遇随即全部取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契约诚信、守约履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要将评选“诚信农户”活动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诚信协会和诚信农户评选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的诚信农户评选工作。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推动活动,大力宣传诚信示范农户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帮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评选诚信示范农户的标准、条件、步骤及优惠支持措施,提高广大农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武夷资讯、数字武夷、电视台要广泛宣传诚信农户特别是“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先进事迹,将评选活动的宣传过程作为在全市倡导诚信、学习诚信、建设诚信的过程,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委农办、农村信用联社及市各新闻单位也应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
1、4月--5月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6月--9月组织评选阶段: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评选出诚信农户;
3、10月--12月评选百佳阶段:在诚信农户的基础上评选“百佳”诚信示范农户。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农茶场每年第四季度集中评议调整一次,有优良表现的诚信农户可以推荐为“百佳”诚信示范户,有不良表现的可以及时降低档次或取消称号,评议调整结果要在村里张榜公布,并上报市农村诚信协会领导小组。
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防止在推荐中滥、偏、亲的倾向,杜绝人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督促检查,设立公布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点击下载):1. 武夷山市诚信农户申请表
